[解读3]门诊报销比例由50%提至“不低于60%”
《指导意见》提出,明年开始,进一步提高门诊就医费用补偿比例。将门诊就医费用补偿比例由现在的50%提高到不低于60%。
同时,进一步提高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补偿比例。将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及癫痫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由现在的60%提高到不低于70%。
“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报销比例还可能会进一步增加。”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王耀平说,2013年,农民个人交费部分由50元提高到60元,财政补助标准也将会进一步提高。
数据
2012年,全省共7965.11万人参加新农合。我省参合率达97.65%,比2003年提高22个百分点。今年1月~11月全省新农合累计补偿医疗费用201.8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