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障病种扩大到20个
从2013年3月1日起,我省参加新农合的农民,重大疾病保障病种扩大到了20种,病种囊括了乳腺癌、宫颈癌、胃癌等较为多发常见的重大疾病。
这项救助政策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行,列入救助的20种重大疾病,有18种是2013年新增加的。
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处处长王耀平说,此前我省新农合对先心病和白血病两种重大疾病的救助,仅限于儿童,2013年实施的这20种重大疾病救助,救助对象为所有参合农民。
5个病种将按大病救助政策执行
同时,重大疾病保障政策也不受新农合起付线、报销药品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的限制。
除部分特殊病种之外,其他病种都分别涉及了省、市、县三级医院的最高限额,越到基层医院,费用越低,报销比例越高。
此次重大疾病保障的20个病种,有乳腺癌、肺癌、食管癌、胃癌、直肠癌5种纳入了按病种付费试点,在治疗中该怎么进行补偿呢?
大病救助政策规定,治疗中花钱超过最高限额,超出部分按照限额内的报销比例执行,这部分报销费用由医院自己承担,其他部分由患者自付。
三种情况不能享受大病救助政策
记者了解到,有三种情况不在重大疾病保障的范围内,只能按现行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其一,患者不在大病救助医院接受治疗,或治疗方法不在规定之列,只能按现行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其二,一年之内重大疾病患者同一种病只能享受一次大病救助,再次住院将按统筹地区现行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其三,重大疾病患者自动出院、自行转院或因出现严重并发症等原因退出临床路径的,不能享受大病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