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1月起,陇县公安局推出了一项降低打架率的新方法,他们把“打架成本表”制成宣传材料和宣传展板,分别悬挂在农村、社区、超市、银行、医院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让广大群众通过算账,知道了打架等犯罪行为给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这种举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打架成本表”的诞生
国庆长假过后,陇县公安局曹家湾派出所所长姚小文被一大堆纠纷缠绕着,忙了几天都没有处理完,而且每天晚上都要处理到深夜,这些纠纷大多数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引起的。姚所长说:“有一天晚上,我处理完一起纠纷之后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心里在想,怎样才能消除村民之间的矛盾,让他们不打架、少打架呢?”
突然,一个念头在脑海里闪现出来,那就是把打架成本列成表,张榜出去,让百姓自己算算账,看看打架划不划算。于是,次日早晨天一亮,姚所长就吩咐所里的干警按照设想的方法做了7个宣传牌子,分别悬挂在曹家湾镇的街道和人口密度大的地方,过了几天反响非常不错。于是,他们又做了一些,分别挂在每个村子。曹家湾镇一位摆水果摊的李先生说:“看看‘晒打架成本’,就明白打架的坏处,不但要被拘留,钱也就没了,以后遇事一定要冷静,出现矛盾不能靠打架解决,要坐下来慢慢商量,打架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
“打架成本表”的内容
记者从“打架成本表”看到,这个“成本表”共分为“殴打他人成本计算法”、“成本的法律依据”和“消费清单”三项内容。其中,“殴打他人成本计算法”这样写道:“打架斗殴除了承担法律责任(判刑、拘留、罚款、警告),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同时也将影响你的一生(就业、参军、生活名誉等),如若不听警示,则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如:殴打他人=拘留10日+罚款500元+赔偿(如医药费3000元、护理费100元、营养费200元、误工费500元、交通费50元)”。“成本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消费清单”一栏里有:“打架直接成本≈5至10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至少1000元医药费;打架附加成本=心情沮丧低落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心+工作学习生活可能蒙受更大的损失;打架风险成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经验已在全县推广
由于曹家湾派出所的这一项措施成本低,收效好,陇县公安局领导很是赏识,他们经过研究和系统完善,于11月份正式在全县各派出所进行推广和实施。公安局局长杨会军告诉记者:“如何把群众之间一些积怨、矛盾轻松地化解了,使他们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就是摆在我们公安面前的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建立和谐社会、美好型社会最根本的前提,我们必须用最贴近实际、最简单有效的方法让老百姓明白打架斗殴带来的严重危害,从而达到降低犯罪的效果。”
打架报案几乎绝迹
12月20日,记者在陇县基层派出所采访时随手翻阅了他们的报案记录,结果令人非常意外,记录册子上几乎都没有打架的报案。陇县公安局政委汪红波告诉记者:“自从这项措施实施后,老百姓很有兴趣,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成了街头巷尾、田间地头热议的话题,有些人不会算账,还让其他人帮助算账,一些打过架,受过处罚,给别人赔过钱的人说,要是早早算算账就不这么更后悔,现在,大家都知道打架只有坏处没有好处。所以,这些记录就明显少了。”(三秦都市报 邢亚洲 记者 王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