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热一时的《画皮2》首映当日即遭影院员工盗录并上传至网络,被华谊公司诉至法院一案,海淀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被告影院大华公司和网站腾度公司分别赔偿华谊兄弟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万元和8万元。
法院查明,马鞍山大华时代电影大世界有限公司员工陶某于《画皮2》首映当日在大华影院放映窗口拍摄了《画皮2》,并将其拍摄的《画皮2》向北京腾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其行为已构成对华谊公司复制权的侵犯。
法院同时认为,腾度公司未经授权即在其经营的3G生活网上提供《画皮2》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侵犯了华谊兄弟公司对《画皮2》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