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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赌博2年后被拘留 县公安局被认定滥用职权

2012-12-13 14:25:00 来源: 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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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萍拿着行政复议决定书

  定安县龙河镇村民李萍因为2年多前涉赌,县公安局以聚众赌博的名义将其拘留5日。近日,海南省地方公安处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中裁定,定安县公安局此举为滥用职权行为,撤销了该局对李萍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2年前涉赌案没被及时追究

  日前,定安龙河镇村民李萍(女)向南国都市报新闻热线反映,2010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二)上午,她与村民吴某在定城镇塔岭环城南大道路旁一小卖店,当庄设赌,赌注最小一元,最大限注一百元,赔率一比一。赌局原本设定为4局,李萍与吴某开了3局后就不玩了,他们共赢赌资1100元。

  这让输了钱的村民吴某权、吴某雄等不满,他们强烈要求继续赌下去,否则退钱。最终双方发生了争吵和打斗。

  李萍的弟弟知悉后,叫来七、八个人,当晚找到村民吴某权、吴某雄、吴某芝理论,双方再次打架。

  李萍对记者说:“当时吴某权、吴某雄等人拿着刀枪追打,用刀砍断我表弟吴清君的右手。我们一边向110报警,一边把表弟送医抢救。”

  据李萍介绍,当时民警只受理了因赌博引发的打架事件,并没有对赌博及设赌、参赌人员进行追究。

  记者从海南省地方公安处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核实了该细节。该《决定书》称,定安县公安局于2012年2月16日,以工作发现为由决定受理查处2010年2月15日涉嫌赌博行为。

  聚赌人员2年后被拘留

  据李萍介绍,定安县公安局仙沟派出所受理因赌博引发的流血案件后,3名行凶者吴某权、吴某雄、吴某芝已逃跑。他们申请伤情鉴定,记者看到,定安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结论通知书显示,吴清君于2010年2月15日所受损伤致右腕部不完全离断,鉴定为重伤。

  李萍等多次向警方反映情况,强烈要求抓捕行凶者。但吴某权等3人潜逃2年多一直没有抓捕归案。

  今年5月17日,在全省大接访时,他们再次向定安警方反映后,被害人吴清君的伤情被鉴定为重伤。5月23日,警方将吴某权等3人拘捕。

  接着,定安警方以涉嫌赌博为由,将李萍拘留5日。

  李萍说:“2年多前赌博时,公安机关当时不追究责任。2年多后,我们多次上访,民警把行凶者抓起来了,也突然追究起2年前赌博的责任,并且只抓我自己,怀疑警方打击报复。”

  已过追究时效处罚被撤消

  李萍向省公安厅多次反映后,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2012年11月20日,省地方公安处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定安县公安局于2012年2月16日以李萍于2010年2月15日涉嫌违法(聚众设赌),受理为治安案件并对李萍作出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有关治安管理违法行为追究时效的规定,属滥用职权。

  因此,该处撤销了定安县公安局对李萍作出的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警方解释错误处罚原因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12月12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定安县公安局杜副局长,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

  该局分管政工工作的郑警官和仙沟派出所张所长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记者:“既然违反规定拘留了李萍,县公安局是否对李萍有赔偿?”

  警方:“海南省地方公安处对李萍案件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目前还没到达县公安局。李萍对此可向县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

  警方:“查处李萍涉赌行为,确实是行凶者被抓举报后进行的。李萍举报行凶,民警要立案侦查。这些人举报李萍聚众赌博,民警也要处罚。这不是民警的打击报复。”

  仙沟派出所张所长称,案件发生当初,受害人的伤情初步鉴定是轻伤,因此,民警主要协商双方进行赔偿处理。3位行凶嫌疑人于2011年10月5日投案自首,民警对他们进行了取保候审。今年5月17日,法医鉴定受害者为重伤后,民警当即拘捕了3人。张所长说:“派出所一直在秉公执法,没有违纪行为。”(南国都市报 聂元剑)

[作者:王永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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