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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政府企业闹纠纷 90余拆迁户被经适房安置

2012-12-12 07:30: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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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企业闹纠纷 拆迁户维权无门

  在政府部门转了一圈,拆迁户最终又回到抗争的起点——9月5日以后,他们每天准时到锦绣前程公司门口“上班”,拉横幅抗议,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开发商的应对策略是,拆迁户“上班”,他们就关门休息。等拆迁户“下班”,他们再开门卖房。

  杨学明告诉记者,开发商不阻止我们抗议,但也不提赔偿的事,他们说安达公寓是政府对他们的“补亏”项目,他们可以带拆迁户去政府上访,但没办法赔偿经济损失,“9月5日那次去市政府上访,就是开发商领着我们去的”。

  这一说法在开发商那里得到证实。锦绣前程公司营销部经理程先生告诉记者,青岛市政府的一个重点工程指挥部之前违规占用了该公司500多亩土地,安达公寓是政府对公司的“补亏”项目,这个补偿远不能弥补公司的损失,而且安达公寓的建设一直在政府的监管下进行,现在出现纠纷,开发商没法赔偿。

  他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编号为“青土资房发(土字)(2003)360号”的文件,这份文件详细记录了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纠纷:上世纪90年代,青岛市重点工程海泊河两岸改造指挥部在未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了青岛新兴集团500多亩土地以及6900平方米的厂房、房屋,一直未给予补偿。新兴集团员工多次为此集体上访,经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牵头协商,青岛市政府同意将安达路45亩经济发展用地(现安达公寓地块)划拨给新兴热电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经济适用房,作为对新兴集团的补偿。

  程先生介绍说,2006年政府启动西吴家新村改造工程,将工程交给新兴热电公司实施,并同意将安达公寓作为安置房源,“我们的工作,一直在政府部门的监管下进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安达公寓开发建设之初,政府和开发商就知道其经适房属性,但有政府工作人员向开发商建议,先不要对外说,等以后有问题再想办法解决。

  程先生向记者强调,安达公寓作为政府的“补亏”项目,并不能弥补公司的损失,现在出现问题,公司不可能再出面补偿拆迁户,“再说,怎么个补偿法?这个东西没标准,不能开这个口。如果他们认为被欺诈,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但拆迁户并不认可开发商的解释。他们认为,开发商的说法是典型的“神仙打架,百姓遭殃”,不管开发商和政府有什么纠纷,那都是他们之间的事,不应该让百姓埋单。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徐志勇告诉记者,安达公寓说是经济适用房,其实是安置房,上市交易按照595号文件执行,“他们的房子和商品房类似,这已是政府最大限度保护拆迁户的利益了,他们没什么损失。”

  据徐志勇介绍,前几年青岛用经适房安置拆迁户的情况比较多,这方面的上访也比较集中,于是局里在2011年专门出台了595号文,并明确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严禁以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名义进行拆迁安置”。

  2007年11月,中央七部门出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第30条明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满5年上市交易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北京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欣认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台的595号文件与国家的经适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在矛盾。按照前者规定进行的交易行为,有可能会被事后追究相关税费。

  在政府和开发商之间来回转,杨学明等人依然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出路,他们只好每天继续在开发商门口拉横幅抗议。偶尔也会有几名警察凑上前来,但这些抗议者似乎不怕警察——“警察一般不管我们。我倒希望他们能管管,给我们立案,至少能让我们看到解决问题的眉目。”

  “我已经给青岛市长写信,现在正在等回信。市里不行我再往省里写,一直写到中央。”当着记者的面,杨学明声音高亢地表示,“天下总有一个说理的地方吧?”

  当然,他也意识到,这些信可能会石沉大海,永远收不到回音。一想到这种可能,刚才还信心百倍的杨学明,脸色瞬间黯淡下来。(记者 丁先明)

[作者:王永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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