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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王德春举报人大代表性侵:醉酒失身遭录音要挟/图

2012-12-06 14:07:33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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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7个月被强奸

    按照王德春的说法,大概在1995或1996年时,她以出镜记者的身份去双城啤酒厂采访,当时的孙德江是啤酒厂副厂长,两人由此相识。

    那次采访之后,孙德江和王德春及其他几名电视台工作人员变成了朋友,经常请客吃饭。“当然也不止是请我一个人,每次都是大家一起去的。”

    后来,孙德江听说王德春当时的丈夫(以下称“前夫”,2005年离婚)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还是一名兼职律师,就提出邀请她的前夫担当啤酒厂法律顾问。

    一来二去之下,王德春与孙德江逐渐熟络,但两人的关系很快变得“特殊”。在王德春的举报中,孙德江不仅胁迫她与其保持男女关系,还在王德江怀有7个月身孕时进行性侵。

    孙德江在双城市是一个“人物”。提到孙德江阻止上访的“业绩”,双城市一政府官员透露,双城在国企改制的时期,出现过老国企职工们集体上访事件,每次都是孙德江出面处理,“这个工作,一般人真干不了”。至于孙德江具体用了什么手段,该官员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王德春告诉记者,除微博外,自己已经实名写信给中央纪委、黑龙江省纪委、哈尔滨市纪委,信件已经被以上部门签收。

    目前,该事件所有相关知情者均采取回避态度,拒绝与外界联系。孙德江手机处于关机状态,记者尝试通过其工作单位与其联系,但一直无果。双城市外宣办的工作人员28日在电话里向记者表示,目前办公室里电话已经被各方记者打爆,在上面没给出具体结果之前,他自己也很头痛。

    关于王德春举报孙德江利用录音对其进行胁迫强奸是否成立,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刑法教授沈亮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指出:“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王德春所说的性侵一事,考虑年代已经比较久远,也有相关律师表示:“强奸罪的及时证据很重要,否则很难认定。认定强奸罪的证据主要有当时的衣物、液体和伤痕等,这些证据往往时间长了就灭失了。所以即便真如王德春所说,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受孙德江的胁迫,遭遇性侵,就目前的掌握的证据而言,也很难对孙德江定罪。

    采访中王德春表示,即使有关部门认定自己举报孙德江性侵证据不足,无法定罪,也应该对孙德江变卖国企并从中获利的问题依法立案调查,曾经因为上访被孙德江派人打压的啤酒厂、亚麻厂职工们,应该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再者,孙德江先后通过关系,办理过包括自己母亲在内的几批啤酒厂的假退休职工,这些如果要调查,不可能没有一点蛛丝马迹。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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