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12月2日电 (王子谦)第76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暨中国—挪威社会政策论坛2日继续在此间进行,多名专家热议中国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建议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和法律体系促进农民向市民转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梅建明说,现阶段农民工生活质量有所提高,但是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融入方面进展不大。
梅建明通过3381份调查问卷分析,目前农民工就业主要集中在私营企业或是自行创业,65%的农民工表示工作稳定,但是有41.27%的农民工没有签订过合同,其月均收入主要集中在2000—3000元之间的区段。在消费层面,约37%的农民工只能够解决温饱问题,生活质量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超过四成农民工未参与任何社会保险,参保“五险一金”比例为13%,但希望有社会保险的达77.6%。子女教育上,目前超过8成的农民工子女可以就地读书,只有28%的农民工儿童与其他同学的关系达到融洽,22%的农民工子女和同学的关系不融洽。
梅建明说,从心理认同度和归属感方面,农民工依然是一个相对独立和封闭的群体。虽然82%的农民工适应或者完全适应城市的生活,但明确表示回乡定居的比例达38.59%,留城定居的比例有34.13%。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林家彬指出,目前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存在三项权利缺失——作为城镇居民权利的缺失,作为劳动者的权利缺失,土地财产权利的缺失。
他说,城市政府享受农民工所带来的经济活力和繁荣,但因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而不必为他们参政权、社会保障权、子女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保障而支付成本。改革开放以来,企业经营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从而压低劳动力成本,大部分农民工没有与雇主之间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其在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方面难以主张正常权利。此外,在现行土地制度之下,农民工市民化通常意味要无偿放弃宅基地和承包地,使得很多农民工难以落户城市。
林家彬建议,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应当构建稳定的劳动关系,并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配套改革和现行生育政策进行调整,破除农民工市民化的障碍。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邹农俭指出,中国在城市化、现代化的过程中把农民转变为市民,是现代化事业成功的一个很大标志。
他建议,未来中国的社会政策应从六个方面入手。首先为公共产品均等化供给,在城市规划基本设施、基础设施以及福利政策时应将其计算在内;其次需要构建现代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将目前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务员、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农民和农民工等不同种类的制度进行整合;再次,要增加劳动所得在总收入中的比重,从农民工提炼出一批中等收入者;第四,高度重视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方便其就业;第五,处理好农民工的失地问题;第六,对中小企业,特别是自主创业的企业减税,实行真正的民富优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