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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炮轰”质监局 称将向中纪委监察部实名举报

2012-11-29 04:17:00 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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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造假骗补已是铁证,江苏质监局调查组却照搬质检院《补充说明》,玩忽职守、包庇纵容,我们将实名向中纪委、监察部举报,追究严重违纪和刑事责任,决不让任何涉案者逍遥法外。”继召开四次媒体见面会“炮轰”日出东方和江苏质检院“联合造假骗补”之后,在11月28日山东德州召开的发布会上,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黄鸣又将“炮火”对准了江苏质监局。

  黄鸣认为,日前江苏质监局公布的处理结果是在刻意逃避回应有问题的型式检验报告的质疑,,并要求国家抽查复检、对造假者十倍罚款。

  10月中旬,黄鸣公开实名质疑日出东方和江苏质检院,原因是对首批节能惠民补贴申报的质检报告进行造假骗补,之后又向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工信部等多个部门实名举报,为此国家质检总局责成江苏质监局进行调查。

  江苏质监局11月23日在官网发布《情况通报》指出,江苏省质检院在本次检验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一是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时间编制错误。二是有80台太阳能热水器产品部分检验项目利用了企业设备、设施和场地检验,违反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86号令)第16条规定。因此给予该院警告处分,并从即日起,暂停该院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验项目计量认证资质6个月。

  对这一处理结果,黄鸣表示“绝不认同”。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实施细则》,节能惠民工程产品必须提供“能效与型式”两种检测报告。“在此前的举证中,皇明质疑的是江苏质检院出具不了需要5至7天才能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但通报中始终是围绕能效报告作答,并没有针对举证材料给予完整的答复。”

  此外,黄鸣称江苏质检调查组并未就相关情况与他进行沟通,对他的系列举证视若不见,只是进行了单方面的调查和处理,而且只有江苏质检院受到处罚。他认为,江苏质检院在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决定实名向中纪委、监察部举报检查组玩忽职守,要求公开调查过程和报告,取消违规报告涉及产品的惠民资格。

  在发布会上,皇明太阳能技术研发中心总监张立峰还列出了检验报告数据造假的新证据。据他介绍,按照惯例,同一型号的产品一般只检测一台,能效系数不会有差别。但是在日出东方公司共计160个检测型号的数据结果中,至少有44处出现数据矛盾,型号扩展规律和检测结果规律严重不一致性。

  另外,皇明方面称,日出东方出具多达160份检测报告也不符合常理。根据国家标准,产品名称中包含流水号和扩展号,代表产品性能的是流水号,而扩展号则由企业根据产品外观、款式不同自行规定。目前日出东方的检测报告中,流水号不同的产品实际上只有100个左右,因此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数也应为100份,而非160份。

  张立峰说:“在短短五天、检验时间如此紧张的情况下,同一规格的产品出具一份检测报告就足够了。我们怀疑根本没有检测,而是空造。”

  对此,日出东方表示,皇明的质疑站不住脚,尊重江苏质检局对事件的处理意见。记者 王璐

[作者:吉翔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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