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引热议,深圳对行人违法行为定“最严厉”罚单
沈阳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
多数驾驶人赞同处罚行人,民警称执法存在难度
10月25日,多家门户网站都发布消息称,深圳市拟规定“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100元罚款”,被网民戏称为“史上最严厉的交通处罚”。那么沈阳目前针对行人乱穿马路的处罚是怎样的?您赞成对行人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吗?昨天沈阳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沈阳目前针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所作出的处罚标准包括: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罚款5元;行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内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10元;跨越交通隔离设施的,罚款30元;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5元。
一位民警告诉记者,针对行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在执法上存在一定的难度,有些行人拒不接受处罚,同时由于民警并没有其他的强制性措施,处罚并不容易。
大多数驾驶人赞同针对行人违法做出处罚,“我赞成对行人违法行为进行更为严厉的处罚。我觉得在道路交通上,很多人都有着比较陈旧的观念,认为机动车和行人相比,机动车是完全的强者。殊不知行人这两个字包含了很多穿马路的行人、闯红灯的行人和骑电动自行车无视交通法规的行人,在这些行人面前机动车变成了弱者。交管部门应该加大这些行人的违法成本,不能只针对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沈阳的哥张铁轩表示。
而住在太原街附近的杨先生表示,自己也偶尔随大溜闯过红灯,一直没有被责罚过。“罚款提高后执行是关键,因为大多数行人闯红灯的心理就是法不责众,如果民警能在第一个实施闯红灯的违法行人面前及时做出处罚,那么行人闯红灯的行为一定会被制止住。”(记者 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