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检方特侦组25日上午侦结,台湾行政当局前秘书长林益世以收贿等4项罪名被起诉。特侦组表示,按照一罪一罚原则,林益世最重可判处无期徒刑。
据介绍,林益世在担任民意代表、秘书长期间,涉嫌向台湾中钢下游厂商“地勇”的负责人陈启祥收贿6300万元(新台币,下同)并索贿8300万元未遂。检方认定林益世在担任民意代表期间撮合台湾中钢等公司与陈启祥签约,收受贿赂,林益世在民意代表落选转任行政当局秘书长后,再向陈启祥索贿,分别以违背职务收贿罪、职务行为上要求贿赂罪侦办,另查办他洗钱、财产来源不明罪,共依4罪起诉。
特侦组表示,林益世与他的母亲沈若兰均被依贪污等罪起诉,林妻彭爱佳及林的2个舅舅被依洗钱罪起诉。(记者 何自力、林甦、明金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