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活动时间安排:
2012年10月10日—2013年4月26日,按照规定报名办法,参赛者在郑州旅游咨询网上报名、填发及邮寄参赛作品资料。
2013年4月27日—2013年4月28日,对实物类参赛作品报名电子资料进行入围初审,入围结果在郑州旅游资讯网上公布。
2013年4月29日—2013年4月30日,按照规定报名办法,参赛者向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送交入围实物类参赛作品及纸质《报名表》、参赛者身份证复印件。
2013年5月8日—2013年5月10日,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将在《郑州日报》、郑州旅游资讯网上公布评选结果,举行颁奖仪式,核发获奖证书及奖金;择机组织获奖者与有关旅游纪念品生产企业开展对接活动。
大赛特别提示和要求:
1、已代表郑州市参加过以往旅游商品博览会、交易会、设计大赛的作品,不得参赛。
2、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或者创新设计且未在市场上公开流通的作品;不得仿冒国内外已上市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以及因仿冒或侵权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完全承担。
3、同一种(组、套)作品不能重复报名。
4、参赛作品的设计费、模型、样品及作品制作等相关费用,以及概念创意类作品邮寄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5、如有自定价超过3000元人民币的实物类参赛作品入围,则由参赛者自行携带到评选现场参评。
6、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照片、电子文件与打印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7、参赛作品在大赛展示、评选后退还参赛者,参赛者须于评选结果公布后5日内取回,逾期不取则视为放弃,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自行处置。
8、报名参赛,即视为参赛者自愿遵守本次大赛活动的规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