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9月23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目前,内蒙古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率达100%,60周岁及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到养老金,人均养老金水平达每月108元。
为防止养老金虚报冒领现象,内蒙古明确要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年必须认证一次,资格认证主要采取与本人见面、调查走访、相片比对、指纹识别、网上视频确认等方式进行,参保人员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对饮食起居不能自理、长期住院或卧床在家无法亲自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验证的年老体弱者,管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办理相关手续。
据了解,内蒙古于2009年启动国家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于2011年7月1日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今年7月,101个旗县全部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内蒙古明确规定: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内蒙古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