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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1顿吃5万与15次吃5万都是超标准招待

2012-08-24 10:19:55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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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浙江省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有关接待上级和兄弟省(市、区)人员的标准规定,“用餐。省部级干部(包括随行人员),区别不同情况,每人每天80-100元;厅局级及厅局级以下干部,每人每天50-80元。公务接待原则上不陪餐。确需陪餐的,每批客人限定1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经费开支标准:省委、省政府领导出面陪餐的,人均100-120元;厅局级领导出面陪餐的,人均80-100元;酒水费用另计,但不得超过标准的30%。”那么按照这个标准,即使是招待15批次27桌共289人,支出了5万元的招待费计算,人均招待费仍然高达189元,远远超出了政策规定标准。更何况余姚市作为一个县级市,其财政部门招待的来客不可能全部是省部级、厅局级高官,更多的还是县乡两级的处级、科级干部和一些普通的科员。

  事实上广大老百姓对于公务招待有意见,并不是说咱们老百姓不让政府用公款进行公务招待,而是对于公务招待中的公款大吃大喝等浪费纳税人钱财的行为非常不满,对于超标准招待现象非常不满。

  因此,消除纳税人的怨气,就必须杜绝公款招待中的浪费现象,避免纳税人钱财流失,严控公务招待。首先,必须严格规范和明确公务招待标准,并向全社会详细公开。一方面领导干部和普通工作人员的招待标准应当趋向同等化,等级差距不能过大;另一方面在同一地区,可以是距离在60公里或者100公里以内的只需要花费半天时间的正常的业务往来、视察等公务行为,必须禁止公款招待,以避免一些地方政府借此打擦边球。其次,对于超标准招待行为必须严惩,不能手软,公款吃喝越来越严重主要就是没有强有力的惩处,导致很多领导干部认为只要没有流向私人口袋就是合法行为。作为基层公务员的笔者认为,凡是参与超标准招待的人员,不是是招待方,还是被招待方,全部双开,其中即使是没有参与招待的招待方的主要负责人也需要给予双开惩处,对于单位超标准招待数额较大的,要追究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如果被招待人员在接受招待之后,发现是超标准招待,当场自行买单的可以免除惩处,事后补交饭钱依然要给予严惩。

[作者:何勇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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