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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换代”忙 老子英雄,更盼儿是好汉

2012-08-24 07:21:17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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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李锦记的家法世界

  “富不过三代”的咒语被李锦记打破了。

  从创始人李锦裳到目前的李惠雄五兄妹执掌集团,李锦记走到了家族的第四代。

  像其他家族企业一样,李锦记也经历过兄弟反目、妯娌不和的家庭纷争,这差点儿让家业毁于一旦。

  2003年,李氏家族创建了沟通和协商平台——家族委员会。

  家族委员会由李锦记的第三代李文达夫妇及第四代五兄妹组成,共7人,轮流出任委员会主席一职。主席要按照家族事业现行状况选择议题。家族委员会会议每3个月举行一次,每次会议持续4天,这样的话,每年有16天的家族会议,其中会议前3天是讨论家族内部事务,包括优化家族宪法等,最后1天是交流彼此家庭生活的近况和孩子们的问题。此外,李氏家族每年还都安排家族旅游,第三代到第五代的26个家族成员全部参加。

  家族委员会下设5个部门:酱料调味品和中草药健康产品的业务单元、家族办公室、家族基金、家族投资和家族学习与发展中心。每个项目的负责人任期两年,到期后由家族委员会决定下一任的人选,可以连任。

  家族宪法是家庭委员会的基础,除了李文达夫妇外,其他家族委员会成员到了70岁便一律退出。家族宪法在75%的家族委员会成员投票同意的情况下才允许修改,其他议题则可以超过50%就通过,如果出现双方票数相同的情况,就以摇骰子的方式决定。

  在集团主席李文达看来,每天晚上回家开董事会是大部分家族企业的通病,角色的混淆甚至会导致企业员工无所适从。

  为了保持人物角色的清晰化,李锦记集团董事会还在2006年邀请了普华永道资深股东方正和香港贸易发展局原总裁施祖祥担任非执行董事。2006年,董事会在全球范围内招聘了首位非家族成员作为李锦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行政总裁。

  董事会与家族委员会虽然在人员上大部分是重叠的,但是机构却是分开设置的,有关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都是在董事会上讨论并作出正式决定,有关家族的事务则不到董事会上讨论。

  李文达和第四代家庭成员达成了一个约定:子女不要结婚太晚,不准离婚,不准有婚外情。如果犯规了,就要退出董事局。

  家族宪法还对第五代以及以后的家族成员进入企业做了规定,家庭成员学成归来加入家族企业之前,必须在外工作至少3年,和其他员工一样参加应聘而不是立即成为公司高层,而且做得不好,同样开除。此外,控股的股东必须有血缘关系,由于婚姻进入李氏家族的成员不能享有股份。(案例观察员 记者 尹晓宇)

[作者:黄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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