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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过后破损广告牌无人管户外广告产权较复杂

2012-08-20 08:43:00 来源: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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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中午,记者从南京禄口机场返回市区,机场高速两旁仍有部分破损广告牌,有的破损的布幅随风飘扬,有的则露出铁皮板,有损“省门第一路”形象。

  今年3月1日,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规定广告设施设置人负有检查、保养、更新的责任,台风等灾害性天气过后应及时检查修复,接到有关部门修复通知后7日内必须修复。

  台风“苏拉”“海葵”已经离开10多天了,它们为何还未修复?

  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介绍,本月初的2个台风接连对我省沿江、沿海部分地区广告牌造成损坏,特别是“海葵”深入内陆,影响范围更广。前期巡查发现,全省共有190块广告牌版面钢结构遭到破坏,790块广告牌布幅破损,还有23块广告牌的立柱出现倾斜、倒塌。

  “9日我们就巡查了南京机场高速,第一时间通知了破损广告牌的设置人。”昨日,宁杭路政支队第二大队一名姓史的中队长告诉记者。

  翠屏山宾馆附近一块广告牌的布幅全无,露出白色铁板。记者拨通招租电话:“相关部门通知你修复吗?”接电话的张女士说:“目前没有,我在机场高速有好几块广告牌呢,自己发现破损了就去修复。我们有专人巡查,保证在第一时间修复,费用我们承担。”为何这个广告牌没有及时修复?张女士表示,下周有个短期广告发布,版面就空着。按规定,版面空置时应及时发布公益广告。对此,张女士的回答是:“制作和安装要4000多块钱呢。”

  张女士还透露:规模较大的广告公司的广告牌较多,经常派人巡查,以免客户碰巧发现影响费用,小一点的广告公司就不好说了。随后,记者拨通了另外几个广告牌投放企业的电话,他们称对广告牌破损并不知情。

  破损广告牌修复,到底该谁监管?“去年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专项整治后,省市政府都成立了相关协调机构,交通、规划、工商、城管等部门参加,有些地段多部门监管。”一位史姓中队长表示,路政统计破损情况上报,并通知广告设置人,但路政没有执法权。

  记者查阅有关管理办法:广告设施设置人不履行维护、保养义务的,由广告设施原许可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相应罚款。

  据了解,高速公路沿线的户外广告产权较复杂,管理部门也较多,既有部分省级单位,也有当地的交通、工商、规划、城管等部门,甚至个别乡镇。路政每天上路工作,在所有部门中最了解户外广告动态情况。这些信息上报有关部门后,协调机构再根据责任分工分解落实,相关部门具体督办。目前,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由路政总队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截至昨日发稿时,记者所采访的省交通控股集团、省工商局、南京市交通局,有的表示机场高速沿线的广告牌不在自己管辖范围,有的表示自己只管广告内容而不管广告设施,省公路局(与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合署办公)负责人手机一直无人接听,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周末无人上班没办法答复。(记者 黄伟)

[作者:张志刚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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