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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周克华”年仅19 枪杀储户逃亡9年

2012-08-16 11:23:32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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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击

作案时仅19岁否认开致命枪

昨天下午,麦玉明被押上法庭,他中等身材,说话干脆利落。根据庭审中透露的情况,案发9年后,去年年底,麦玉明迫于警方压力回深自首。他交待,自己作案的时候只有19岁。

检方认为,被告人麦玉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暴力劫取他人财物,且多次持枪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检方的指控,麦玉明当庭认罪,但对检方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提出了异议。

关于被控持枪向被害人柳某某射击的情况,麦玉明辩称:当时陈锡和开车把被害人的小汽车堵截后,就叫自己下车朝被害人开枪,但自己只是朝驾驶室开了一枪,被害人并未死亡,而是下车逃命,但后面致命的两枪不是他开的。“当时我只开了一枪,开完枪后就害怕了,慌得把枪丢到了一边。”至于被害人随后中的两枪是谁补射的,他说自己现在完全记不得了。

对于另两单犯罪指控,麦玉明表示认罪,但他辩称,2002年犯案时自己只有19岁,当时陈锡和比自己年长几岁,三次犯案人员都是陈锡和召集的,分钱时也是陈锡和分得最多。自己只是受人指使作案,应该属于从犯。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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