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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引热议 公众质疑信息不透明

2012-08-08 11:18:38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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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摘要】今年6月15日,昆明市委、市政府向云南省政府汇报滇池水污染防治工作时,提出了一个建议:“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晋宁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开征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被写入《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草案要求“昆明市政府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但没有规定具体征收标准和征收人群。

  “昆明拟开征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的消息引起热议,反对之声不绝于耳。

  这已引起了昆明市委、市政府的重视。8月6日,昆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和丽川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昆明市将深入研究“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办法,包括征收方式、标准、对象、范围等,将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由市政府按照程序报批。

  “在今后的滇池保护治理工作中,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滇池保护和治理。”和丽川说。

  今年6月15日,昆明市委、市政府向云南省政府汇报滇池水污染防治工作时,提出了一个建议:“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晋宁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

  “开征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被写入《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草案要求“昆明市政府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但没有规定具体征收标准和征收人群。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7月27日云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二次会议上审议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中,关于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是这样表述的:“昆明市人民政府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滇池的保护和扶持流域范围内群众的生产生活。资金来源: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在滇池取水缴纳的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贷款、捐款、赠款和其他资金。”

  “开征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只是滇池保护措施中的一项,为什么这项措施引起这么多争议?

  “与我国多数环境公益事业的情形相类似,过去10多年,滇池治理信息的公开十分有限,来自政府部门的权威信息较少,公众不知道政府治理滇池的思路,也不知道投入治理的巨资是如何分配的、成效如何。”云南一位环保界人士说:“在环境治理中,忽略信息公开,自上而下要求公众保护环境的思维方式,容易带来‘政府治污,民众埋单;环保感冒,百姓吃药’的社会情绪。”

  滇池是我国污染最严重的湖泊之一

  滇池污染一直是云南人刻骨铭心的痛,也是云南省、昆明市政府持续不断攻坚的重点。滇池治理已历经几个五年计划,“九五”期间完成投资25.3亿元;“十五”期间完成投资31.7亿元;“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183.3亿元。

  随着治理的进展,点源污染负荷增长势头已经扭转,滇池流域工业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入湖化学需氧量、总磷点源负荷出现下降趋势,入湖总氮点源负荷保持平稳,长期的增长趋势受到遏制,河流水库水质呈现好转迹象,草海水体黑臭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沿湖湿地景观良好,草海的砷及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大型水生植物明显恢复。

  2011年,国家重点流域规划考核组在对滇池“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作综合评测时,给滇池治理打出了70.1分,比2009年考核评分提高了10分,首次进入较好行列。

  但是,专家们同时警告,截至目前,滇池仍然是我国污染最严重、治理难度最大的湖泊之一。滇池水体严重富营养化、生态系统被破坏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由于人口增加,人均水资源量从上世纪50年代的1000立方米,降到目前的不足300立方米。近年来滇池流域工业发展较快,挤占了部分水资源量。由于大量的水资源被生活和生产挤占,入湖清水急剧减少,水体对污染物的稀释自净能力下降;污水收集率低,雨污分流不完善。目前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率约为60%,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偏低;再生水利用削减污染负荷能力受限,工业及冲厕用水利用不足,大部分再生水主要进入雨水循环系统,并最终进入入湖河道和滇池;农业及城市建成区非点源治理的总体效果不理想。

  专家们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滇池还将面临更大压力。昆明市将成为高度城市化和集约发展的地区,以工业园区为中心,滇池流域工业将得到快速发展。根据《昆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十二五”期间,滇池流域2015年常住人口将达到385.6万人。滇池流域城镇化水平提高,非农业人口比例将大幅增长,流域人口压力问题将更加突出。据初步推算,2015年滇池流域污水排放量、化学需氧、氨氮、总氮、总磷产生量等都将比2008年增加约30%左右。

[作者:  编辑:任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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