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着这张字条,赶往嵩山路派出所。而到了那里,民警又给了他一张写有“按照市局有关规定,信用卡诈骗由刑侦部门管”的字条。拿着这张字条,小王又去了洁云路派出所。
昨日中午,小王说,折腾了半天,“警方立了案”。
小王是周口沈丘人,在新郑一家工厂打工,目前租住在郑州市区,卡内的这些存款,是他积攒了半年,为今年十月结婚准备的。
“打工一族,挣个钱不容易,希望取钱人能良心发现,将钱归还,我将十分感激。”小王期望。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致电工商银行航海华中支行。该支行一罗姓工作人员称,她已给失主提供了交易记录信息。该支行另外一工作人员称,这类事情,失主想调监控必须是在报案之后,由公安部门根据相关程序才能调取监控,银行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
律师说法
此事属于信用卡诈骗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说,此事属于信用卡诈骗,作为公安机关应立案追查。此类案件多发,对于银行而言,除要积极配合警方破案外,为客户考虑起见,也可提高ATM机附近的存取款安全。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洁云路派出所。值班民警经查询后向记者证实,目前该案件已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