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热辣万象

沈阳女子北戴河下海游玩时被海蜇蜇死 口吐白沫

2012-08-08 10:35:14 来源: 辽沈晚报
字号  

  同事介绍,当天在医院里,一共有6位被海蜇蜇伤的人在接受治疗。

  7月28日4时,王丽君不幸身亡。死亡证明上,海蜇蜇伤引起急性肺水肿和过敏成致命原因。同时受伤的王丽君同事经治疗痊愈。

  大连一家浴场救护队队长张强介绍,海蜇在黄海、渤海、东海北部非常常见。每年的7月中旬开始,海蜇多会浮出水面,一直到8月中旬都是海蜇蜇人的高发期。

  海蜇是一种趋向淡水的生物,下雨时,海蜇会自动向海边靠近,刚下过雨后的海边危险比较大。风平浪静的时候,海蜇一般会上浮到水面上,这样比较容易防范,大浪的时候见不到它们的踪影也不要紧,最怕有浪但浪不算大的天气,海蜇半悬在海水中,游泳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触到海蜇。

  海蜇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但是会有一些没见过海蜇的游客,好奇心强,主动去触碰海蜇被蜇伤。遇到海蜇尽量远离,紧急情况可在水中静止等待海蜇慢慢离开。市民游泳的时候,最好穿上带袖子的游泳衣,一般最容易触碰到海蜇的部位就是胳膊。

  谁该为海蜇伤人事件负责?

  东山宾馆办公室的孙主任称,东山浴场的管理单位是北戴河管理局,“我们只是使用单位;浴场进行过安全隔离,也有专人天天检查,我个人认为可能是这几天雨水大,偶尔几只海蜇被海浪冲过来的。如果死者是我们宾馆的客人,我们宾馆一定要负责。但是死者只是普通游客,是自行下海的,我们也没有收取门票。 ”

  辽宁名熙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明春律师表示,北戴河管理局是浴场的管理单位,东山浴场是东山宾馆的使用单位。虽然浴场是免费的,但是停车、洗浴等相关产业都是收费的。两个单位都有义务保证海滨浴场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至少他们应在海滨浴场设立警示标志、医疗救助站。浴场周围的防护网也是必要的设施,同时还应该有专业人员在海滨浴场内进行巡视。就这个事件来说,两者应该承担责任。

[作者:隋冠卓  编辑:赵静]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