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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节假日小客车免收通行费 专家:全国每年将少收200亿

2012-08-03 05:18:43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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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记者 李雪/文 马健/图)高速公路收费问题一直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

昨日,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在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连休日可免费通行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目前免收通行费的文件已经发至省政府。

至于机场高速是否免费,省交通厅表示还不确定,省政府需要讨论研究。

据悉,此次的免费公路范围,不仅限于高速公路,而是扩大到了我国所有收费公路、桥梁和隧道,只有机场高速公路例外。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的第一天延续到最后一天,扩大到了整个假期的所有“连休日”。

政策

免费范围为7座以下客车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同意,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重大节假日期间将免收通行费。

实施方案中指出,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中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零时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二十四时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作者:记者 李雪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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