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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小伙为深圳警方卧底八年 嫌报酬低到富士康打工

2012-07-19 17:22:1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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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烈的正义感从25岁的阿洪心中涌上来。随后,他陆续向警方举报了几个湖南人的作案线索。由于阿洪也是湖南人,罗湖区公安分局一位领导提出让他做卧底。虽然没有任何经验,但阿洪想尝试一下,就答应了。警方为他提供了罗湖某社区警务室一民警的电话。阿洪每天下午2点左右向其汇报情况,并单线联系。2004年,与阿洪联系的民警调到另外一个派出所,阿洪的“上线”变成了一名赵姓警官。

  此后,阿洪专职潜入犯罪团伙中。他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做“线人”更多依靠的是个人的资质和头脑反应,这些很难培训出来。“刚‘上岗’时,警方只是向我简单讲了一些自我保护常识。”阿洪说,经过多年“实战”,他也摸索出一些经验,“比如不要直接询问对方的作案时间和地点,那样很容易引起怀疑。”他说,“我常会从一个区跑到另一个区,跟‘同行’们炫耀说,听说昨晚某某在某地干了一单大的,抢了很多钱,对方听了经常会很不屑地说,这也叫大?我昨晚在某某地方抢了更多的东西。”

  阿洪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线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一定要强,“有一次,警方实施抓捕时,嫌疑人正在一个小店打麻将,我假装在旁边观看,让警方将我也一起带到派出所,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嫌疑人对我的怀疑。”

  阿洪的生活开始变得神秘而不居。伴随着女朋友的离开、家里兄弟在听说他的“劣迹”后逐渐疏远,阿洪的生活圈子越来越小。

  尴尬

  奖励不够做路费

  “我花了两三年时间,协助警方将几个由湖南人组织的犯罪团伙彻底铲除。”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了七八年,阿洪谈起辉煌“战绩”仍难掩自豪和兴奋之情。

  阿洪印象最深的一次卧底行动是2004年协助警方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当年11月警方收网后,我遭到了一些‘漏网之鱼’的毒打。”阿洪说,“这些年,我协助破获的大小案件有100多起,得罪的人也多,被打是肯定的,被打得厉害时我就装死。”他撩起裤腿,比划着几近被打平的踝骨说,“身上的伤就是我为深圳治安做出贡献的最好见证。”阿洪说,每次被打后,他往往只向和他联系的警察说句“工作遇到了点挫折”。

  卧底收集犯罪证据,适时通知警方收网,再从后者那里领取报酬——这就是“线人”阿洪的赚钱方式。“我曾协助破获一起假钞案,一次就获得奖励3000元。”阿洪说。

[作者:李世敏 实习生何梦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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