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地下停车场成了台球室
相比于老小区,一些较为“年轻”的小区大都规划有地上停车位,并建设有地下停车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但这些小区也受到诸多问题的困扰。
金杯家园的姜先生来电反映,称小区里仅有的地下停车场成了台球室,“现在地上的停车位已经不够用,我的车停在路边被撞了两次了。”蒋先生认为,地下停车场应为业主公摊面积,要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
郑先生2006年搬进了亚星盛世家园,“小区里有三个地下停车场。”郑先生说,业主的车大多停在地下停车场,地上有停车位,供临时停车使用,“不过很多都是车一停就不走了。”
“另外,地下停车位的价格也很高,一个停车位最高能卖到14.8万元。”对此,郑先生有诸多疑问,“小区出售停车位有没有征求业主同意?收这么多钱依据是什么?卖停车位的钱又用到哪儿了?”
郑东新区房管局物业科郭科长称,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全体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不影响消防通道),是否缴纳车位占用费,由业主大会决定。“收益应该主要用于业主,并进行公示。”
“物业服务水平、收费标准,没有具体对应的量化,这样就容易产生纠纷。”郭科长认为,物业公司服务水平的提高需要一个过程,物业和业主之间应该多些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