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 (记者 付倩 实习生 许一辉)7月18日,记者从郑州市环保局获悉,2012年郑州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建成区继续开展无燃煤区建设工作,计划于11月底前建设无燃煤区11.26平方公里。
据了解,无燃煤区建设标准是:在划定的区域内,禁止使用、销售煤等高污染燃料;所有燃煤锅(窑)炉(含燃煤茶炉、炉灶)全部拆除或改造为使用清洁能源;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
据悉,截止2011年底,市区建成区无燃煤区面积已达到42平方公里,累计拆除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870余台。
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无燃煤区建设情况进行公告。有关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对建设无燃煤区如有问题和建议,可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提出。
市内各区无燃煤区计划建设情况如下:
金水区建设面积:1.5平方公里,建设范围:经三路以东---北环路以南----中州大道以西----晨旭路以北。
管城区建设面积:2.0平方公里,建设范围:航海东路—城东南路—紫荆山南路—长江路—中州大道—七里河—芦邢庄小路—航海东路。
中原区建设面积:1.5平方公里,建设范围:桐柏路以东----伊河路以南----工人路以西----汝河路以北。
二七区建设面积:1.6平方公里,建设范围:碧云路以东----红云路以南----连云路以西----长江东路以北。
惠济区建设面积:1.5平方公里,建设范围:清华园路以东----大河路以南----东风渠以西----开元路以北。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面积:1.51平方公里,建设范围:雪松路以东----莲花街以南----瑞达路以西----翠竹街以北。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面积:1.65平方公里,建设范围:第八大街以东----经北六路--经北四路以南----107国道以西----航海东路--经北二路以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