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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公安局被指伪造证人证言 随意拘留村民(图)

2012-06-07 10:27:29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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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摘要 “胡海山的宅基地不应该侵占了胡银成的土地,为此,村里还专门派人量过。”胡庄村村委会主任赵怀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村里协调过好几次胡海山和胡银成的纠纷,并专门丈量过两家宅基地距离,但成效不大。6月3日上午10时,胡海成遭到胡集乡派出所张启山等警员的拘留。在胡海成家门口,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郸城县公安局局长印章的拘留证副本。拘留证上没有填写拘留时间和拘留原因。胡海山称胡集乡派出所也没有告知自己和家属拘留原因。“派出所的人此前说过几次让去协调,可胡银成已经外出打工了,我一个人怎么协调?”胡海山说,协调不成就拘留抓人让他很想不通。

    胡海山指认宅基地现场

   伤情鉴定报告上突然出现的证人名字、一张没有拘留原因和拘留日期的拘留证、被鉴定为轻伤但随即外出打工的“受害人”。6月6日,接到当地村民投诉后,大河网记者赶到郸城县进行调查,随之发现在胡集乡派出所开具的一份拘留证背后,隐藏着太多让人意料不到的隐情。而这一切都要从两月前胡海山在自家宅基地盖房子说起。(记者 宋向乐)

  “我就是想不通派出所为什么要来抓我”

  2012年2月3日,郸城县胡集乡胡庄村村民胡海山决定在自家宅基地上新盖一所房子。让胡海山没有想到的是,动工的那一天遭到了隔壁邻居胡银成的强烈阻挠。

  “他说我的宅基地侵占了他的地方,但我的宅基地离他的还有半米的距离。”胡海山说,随后两人起了纠纷。据胡海山回忆当时的场景,“他掂起了一把铁锨砸向我母亲,我就用手里的棒子挡了一下,然后两人就开始推搡。”但胡海山认为这不可能造成对方轻伤,因为“胡银成两个月前就外出打工了。”

[作者:宋向乐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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