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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两级法院正式移交地方

2012-06-07 09:41:00 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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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上午,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转制移交签字仪式在京举行。北京市委政法委、北京市高级法院和北京铁路局有关负责人在移交文件上签字。这标志着北京铁路两级法院正式纳入北京市法院序列,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

  长期以来,铁路法院的经费、人事都由铁路局负责,往往被看做铁路局的下属单位,这样的铁路办司法状况不利于司法公正,由于铁路部门具有的企业性质,更有人将此称为“企业办法院”。一直以来,要求铁路法院与铁路部门脱钩的改革呼声不断,本次北京铁路两级法院正式移交地方,意味着“企业办法院”现象正在成为历史。

  2010年12月7日,中编办、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发出《关于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改革目标,要求铁路法院、铁路检察院同铁路运输企业全部分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

  今年2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向各地方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6月底之前完成铁路检法两院向地方移交工作。此后,陆续有铁路法院、检察院被移交地方,掀起移交地方潮。这场大规模的铁路司法改革,涉及30多个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以及100多个基层两院,其中涉及超过3000名法官、检察官。随着最后期限的到来,近期全国铁路“两院”陆续扎堆移交地方,已有山西、陕西、青海、甘肃、安徽、江苏、重庆、云南等十多个省、市完成移交。

  据悉,北京铁路两级法院于1982年5月1日正式办案,至今已有30年历史。1987年,北京铁路两级法院审判业务归属北京市高级法院领导管理。移交以后,铁路法院工作人员及财政划归地方高院和组织部管理,经费列入地方财政,法官任命方也由铁路局党委变成地方人大常委会。改制后,铁路法院名称不变、案件管辖不变。

  北京市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池强表示,北京两级铁路法院是重要的司法力量和宝贵的司法资源,转制移交后,将为北京市法院系统注入新的活力,带来新的发展。(记者张伟杰 通讯员刘玉民)

[作者:黄楠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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