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
僵持后承诺先发工资
施工方中建六局三公司一名常姓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按照合同,结算了一部分工资给包工头老李,但有些争议的工资没给。“是包工头没把钱发给工人,我们也没办法。”
事后,老李称,“施工方不给我钱,我就没法给农民工,农民工去找施工方要钱,施工方才会重视。”
昨日上午,常经理和老李坐在一起相互挑起了“毛病”:常经理认为老李干的活儿不合格,不能结算;老李却认为,施工方提供的材料不好,造成了工程质量有瑕疵。
双方互相拿着合同挑问题,带班干活的朱老汉急了,“我不管你们啥纠纷,先把俺们农民工的40万左右的钱清算了,合同纠纷你们可以打官司。你们在这儿扯皮,俺们多无辜。”
僵持两个小时后,昨日下午6时10分许,常经理终于表态,“先垫付农民工全部工资,让他们回家收麦,让老李写下欠条就中了。”老李对此表示认同。
提醒
包工头不发工资,所在的劳务公司得负责
麦收时节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期,一旦农民工找不到包工头,他们的讨薪路就会受阻。
此次讨薪事件中,记者注意到,在常经理提供的合同副本上,乙方为河南精品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并不是李姓包工头,这是什么原因呢?
常经理告诉记者,在建筑劳务市场,常有包工头挂靠到有资质的劳务公司,老李就是如此,“我们付劳务费时,就是直接打给了老李,并没有通过劳务公司。”
老李也拿出一份该劳务公司派发的委托书,委托老李为其公司项目经理,全权处理与中建六局三公司该项目的结算及一切工程事务。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常伯阳律师认为,李是代表劳务公司和施工方签订的合同,是一种职务行为,“农民工的工资应该由劳务公司来结算,劳务公司需对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