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近日,广东佛山一所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定外来人口拥有住房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幼儿园和当地教育部门称,此举是“优先保障可以买得起80平方米住房的外来工需求”,并称给了外来工公平的机会。据了解,该幼儿园的做法属于试点,或将在全镇83家幼儿园推广。(5月24日《新京报》)
公办幼儿园要求外来人口拥有的住房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其子女才享有入园资格。换言之,外来工子女要入公办幼儿园,前提条件是得拥有属于自己的商品房,而且还得是在80平方米以上。毋庸置疑,幼儿园出台的这样的入园“拼房”门槛规定,显然带有歧视外来工的倾向,实质上就是禁止外来工子女入园的借口。实际上能够购买80平方米商品房的外来工,基本上已经在佛山落了户,因为按照佛山的外来工落户政策的基本条件就是拥有商品房,没有落户的外来工基本没有属于自己的商品房。
幼儿园设置入园“拼房”门槛,虽然歧视了外来工,歧视了购买小户型的外来人群,但是,笔者认为,我们不能由此怨幼儿园,不能把所有的责任推给幼儿园。事实上幼儿园设置入园“拼房”门槛有自己的苦衷,是不得已而为之,是没办法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