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的初先生说,他的朋友是位官太太,她拿100万元炒金,结果半年内全交了“学费”。她从不敢对外声张,怕有关部门追查财产来源不明罪,把丈夫的官帽弄丢了。
做过两年地下炒金的李女士说,法律的滞后让炒金公司为所欲为。至今,黄金市场唯一一个管理条例,还是1983年颁布的《金银管理条例》,其中对炒金这块几乎没有涉及。只要不戳下天大的窟窿,法无禁止即自由。
省黄金管理局和省黄金协会工作人员说,他们管理的是黄金开采和冶炼企业,炒金公司处于“无监管状态”。
“有监管啊,我们最上头有交易所监管,交易所下面有会员监管,市居间商有省居间商监管。”交易所一家居间商说。但这话被另一家居间商直接驳了回去:“说监管那是笑话。利益集团做着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老子监督儿子,哥哥监督弟弟,老公监督老婆,他们的胳膊肘还能往外拐?”
调查发现,大多数炒金公司在注册时,都是打着咨询公司、贵金属运营公司等幌子躲避工商监管的,取得营业执照后换个地址炒起金来。如此简单的“跨界游戏”,让炒金公司迅速成长壮大,这已是公开的秘密。
维权成本非常高。很多炒金公司签订协议后,将投资者的合同扣留,投资者要起诉他们,往往手中没有扎实证据。如果炒的是国外金,到国外起诉就更不现实。即使公安机关逮住了涉案人,索赔也难。《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18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提示
地下炒金无监管,众多炒金者的“黄金梦”变成“黄粱梦”。那么,“操盘手”的“金手指”,在无监管的空间里,又是如何舞动的?请继续关注本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