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长官任免 大权仍归总统
总统驻联邦某区的全权代表似乎是“虚多实少”。与之相比,普京重返克宫后各联邦主体“一把手”的人事变动更让人关注。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俄罗斯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地位。但在叶利钦时代,这种关系一直矛盾频出。
普京掌权后,先是于2000年在89个联邦主体基础上成立了七大联邦区,由他亲自任命总统代表管理,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掌控;后又于2004年修改地方领导选举产生办法,取消了一直实行的地方领导人直接选举制,改为“由总统提出地方行政长官人选后再经过地方立法机关表决通过”,将“诸侯”任免权收归中央。再后来,普京又确立了中央裁决地方领导违法行为的权力,形成了中央约束地方的法律干预机制。在此过程中,从2005年起,俄罗斯又合并联邦主体,从原来的89个压缩至83个。
“削藩”的几大板斧抡过之后,过去那种地方变相割据、中央讨好地方、“四肢管理大脑”的局面彻底改变,普氏“中央垂直管理体系”得以形成。
但近两年,随着国内呼声的提高,普京又在重新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今年5月2日,即将卸任的总统梅德韦杰签署了恢复直选州长的法令。根据这一新法令,俄罗斯各联邦主体行政长官(州级行政长官)的候选人今后将由各政党推选产生,再由该联邦主体居民通过直接投票的方式选举出来。各政党既可推选本党成员,也可以推选无党派人士。各联邦主体行政长官的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只能连任一次。一旦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当地参加投票选民的半数,即视为当选。
这条将从今年6月1日起生效的法令,被视为“梅普组合”推动本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有分析人士指出,普京这几天忙于更换地方行政长官,是想赶在这个新法令生效前尽快落实其地方官员的人事安排,利用这狭小的时间差打造未来5年地方主体内的“安全气囊”。
更多专家认为,恢复地方行政长官直选,并不意味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再次发生改变。与从前的“自由直选”不同,目前的地方行政长官直选只是“有限直选”,选民只能在总统提名的几位候选人中作选择。而中央考核未来地方行政长官的重要标准很可能是,能否确保统一俄罗斯党在地方选举中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