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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铺因拆迁而歇业3个月以上可获政府补偿

2012-05-15 05:59:10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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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享保障房优先选择权

今后,拆迁房居民可优先享有保障房选房“特权”。省政府通知要求,征收国有土地上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自愿选择保障性住房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应当优先予以住房保障。

享有保障房优先选择权后,居民选房也更加便捷。因为省政府规定,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市、县级政府应开辟“绿色通道”,现场办公,公布保障性住房房源位置、套数、面积、供应对象范围、认购时限、登记地点等信息,简化审核程序,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直接选房。

不过,被征收人获得保障性住房后,不得再参加其他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配租、配售。

停业仨月以上享受损失补偿

如果商铺或工厂也在“征收”范围内,那么因拆迁而停业或停产的经营者,也有望得到政府补偿。

省政府规定,房屋征收部门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二是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征收房屋;三是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怎么补偿商家和商人的损失?省政府规定补偿的依据是近3年纳税证明,据此按照月平均利润值进行补偿。不过,小商铺歇业3个月以上有望获得补偿,工厂停产得在6个月以上。

[作者:记者 齐亚琼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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