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如果商铺或工厂也在“征收”范围内,那么因拆迁而停业或停产的经营者,也有望得到政府补偿。
省政府规定,房屋征收部门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二是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征收房屋;三是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怎么补偿商家和商人的损失?省政府规定补偿的依据是近3年纳税证明,据此按照月平均利润值进行补偿。不过,小商铺歇业3个月以上有望获得补偿,工厂停产得在6个月以上。
记者 齐亚琼
今后,拆迁房居民可优先享有保障房选房的“特权”。如果商铺、工厂划入拆迁范围,停业或停产期间也有望得到政府补偿。昨天,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拟引入待拆迁房屋第三方评估机构为居民物权“保驾护航”。值得说明的是,省政府发布这一通知,针对的仅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对于集体土地的征收问题,尚未有专门规定。
待拆迁房屋评估
引入第三方机构
城市房屋征收中,常常因不满补偿标准引发暴力拆迁的恶劣事件。对此,省政府拟引入第三方机构来为待拆迁房屋进行公正评估。
根据这一规定,有关部门应选择、推荐一批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选择,同时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监督、指导。
具体选择哪家第三方评估机构,由拆迁户集体投票自己说了算。当然,文件规定参与投票决定或者随机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少于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