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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17届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22日在郑州举行

2012-05-14 11:31:31 来源: 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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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 (记者 汪静文 通讯员 周凤英 郝栋 赵智彬)为了更好地贯彻《全民健身条例》,丰富和活跃广大群众的业余文体活动。昨日,郑州市体育局举行新闻发布会,由中国奥委会主办,郑州市体育局、中共郑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体育总会、郑州市总工会承办,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美利达自行车(中国)有限公司、 郑州利达顺发商贸有限公司协办的2012年第十七届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美利达杯”(郑州赛区预赛),6月22日将在郑州郑东新区CBD文化广场举行。

此次比赛将分男子组男子甲组:18 -35岁(1977年1月1日—1994年1月1日出生)、男子乙组:36 -55岁(1957年1月1日—1976年1月1日出生), 女子组:18 -50岁,1977年1月1日—1962年1月1日出生),全民健身组:60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

竞赛办法

(一)公路个人赛(14.2公里),竞赛路线由大会组委会确定。

(二)比赛用车的车型仅限于山地车(型号:26﹡1.9型非光头胎),全民健身组不限车型。车辆、服装等器材自备(参赛者必须佩戴头盔等防护用具),但必须符合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相关规定。比赛时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组委会提供的号码布和车架牌,否则,不计成绩。

(三)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四)全民健身组要求以单位报名,每组12人(每组女远动员不少于3人),可以由家庭、亲友或单位人员组成。在规定时间按比赛规定路线完成赛程的团体,需保持队形,集体通过起、终点。

(五)全民健身组的选手按年龄要求可兼报其它组别参加比赛。

(六)在整个比赛路段参赛者不得超过开道警车,必须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和竞赛规则。违者将视其情节给予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

参赛办法

(一)报名条件:

1、热爱自行车运动的团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参赛人员需身体健康,经常参加自行车运动,具备参加比赛的身体条件。

2、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竞赛年龄组别报名,并交1张小2寸照片,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比赛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和专业队运动员退役不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4、大会为参赛人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参赛人员一切费用自理(所需物品自备,如饮水等)。

(二)报名费:每人交报名费30元 (含意外保险费及证件等)。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2年6月15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到郑州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商城路体育宾馆五楼体总办公室)。

电 话:66231703 传真电话:66285585

联系人:郝 栋(13733897780)、赵智彬(18939574838)   

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参加比赛人员获得名次者将有机会代表郑州市参加第十七届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全国总决赛。

(二)男子甲组、乙组、女子组:

第一名:各奖自行车1台(价值2000元)、奖金3000元

第二名:各奖自行车1台(价值1500元)、奖金2000元

第三名:各奖自行车1台(价值1000元)、奖金1000元

四至十名:各奖自行车1台(价值500元)、奖金100元

十一至二十名:各奖励美利达礼品两件

(三)各组参加人数不足20人(含20人)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不变。(四)凡参赛选手均有一份纪念品。

(五)全民健身组:(以抽奖方式进行,目的在于鼓励全民健身的爱好者)

1、一等奖6名:美利达自行车各一辆

2、二等奖50名:美利达T恤各一件

3、三等奖100名:精美礼品各一份

(六)抽奖活动:颁奖仪式前将抽取80名参赛运动员赠送精美礼品一份(参赛组和全民健身组各40名,由参与者运动员进行抽奖产生)。

(七)设优秀组织奖(参加20人以上的单位方能参加评选)

据郑州市体育局副局长赵俊峰介绍,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在国家体育总局、国际奥委会、国际自行车联盟的支持下,已经成功地举办了16届。这项活动以倡导绿色出行、环境保护为理念,有利于“低碳”、节俭,有利于广大市民身心健康,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我市多年来成功地举办该项活动,吸引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极大地促进了我市全民健身运动和自行车运动的普及和发展,也得到了国际奥委会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的一致好评,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众性群众体育活动。

希望通过这次比赛,达到相互学习和相互交流的目的,把自行车运动更好地推广,丰富和活跃广大群众的业余文体活动,努力使我市的自行车运动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把全民健身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作者:记者 汪静文 通讯员 周凤英 郝栋 赵智彬  编辑:陈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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