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保险公司进入新农合"三问" 会不会损农民利益?

2012-04-24 09:54:00 来源: 人民日报 
字号  

  另一模式则在前者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保险精算功能——在“农民保费负担不增、基本医保水平不降”的前提下,拨付部分保费给保险公司,给农民投保集体大额医疗补助险,提升新农合大病报销上限,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

  比如广东省湛江市社保局按15%的比例,从居民医保缴费(20元、50元档)中分别提取3元和7.5元,向保险公司“购买”大额医疗补助险。参保人住院花销超出1.5万元就由保险公司赔付。

  无论是只提供第三方资金管理服务的江阴模式、番禺模式,还是提供精算服务的湛江模式,均实现多方共赢:

  农民得到实惠,报销更便捷,保障上台阶。

  政府省心省钱,政府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办公软硬件等由保险公司部分或全部承担。据统计,江阴地区商业保险经办的成本比政府办要低60%。

  医院门诊量增加,保障水平提升,报销更方便,农民看病的积极性提高了。统计显示,湛江全市定点医院接收就医量年均增长20%以上。

  保险公司培育市场,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负责人均表示,通过参与新农合,公司在农村的影响力提高了,对于今后商业保险市场开拓大有裨益。

  10年来,试点地区的不断探索与成功实践,最终获得了医疗管理部门的认可。《指导意见》的发布,意味着新农合向保险机构正式敞开了怀抱。

  之前各地支付保险机构的管理费或出自地方财政,或出自新农合基金,形式不一。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副司长聂春雷日前表示,根据《指导意见》,购买经办服务的费用,将由政府另外支付,不会削减新农合基金总量。统计数据显示,各地保险经办新农合的费用从每人每年1元至5元不等。这说明,不断优化管理模式,压缩费用的空间很大。

[作者:曹慧敏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