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0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监察机构今天(10日)上午以8票对5票的结果决议,弹劾前台湾地区“驻美堪萨斯处长”刘姗姗。监察机构调查认定,刘姗姗违反驻在地法律规定、领导统御欠佳,违失情节明确且重大。
台“监察院弹劾案审查会”今天表决“监委”赵荣耀、葛永光、刘玉山所提出的提案,决定是否弹劾刘姗姗并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虽然部份“监委”认为刘姗姗有疏失,不至于到弹劾的地步,但最终表决结果,依旧决定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刘姗姗在去年11月11日,遭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理由是她对外劳超时工作、扣薪、扣护照,造成外劳忧郁、精神压力极大。当时刘姗姗提出认罪协商,随即在1月28日被美方递解出境返回台湾。
但在返台调查期间,刘姗姗又翻供否认日前的证词,表示是为了台湾形象,才不得已认罪。
弹劾案文指出,刘姗姗聘用菲佣的薪水与实际支付的数字有所出入,这明显违反驻地美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美国联邦调查局依法调查、收押,这已经严重伤害到台湾形象,且有辱官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