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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伙同他人抢劫小学生 持凶器恶意伤人受惩处

2012-04-05 16:22:00 来源: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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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在大连湾的16周岁少年胡可为抢到一点小钱,伙同他人堵、抢小学生多次,抢劫时,胡可不但打人打得上瘾,甚至用凶器恶意伤人。虽然是未成年人,今年3月,胡可仍被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三罪并罚,判处重刑。

  抢劫时火烧小学生手心

  持凶器恶意伤人

  2011年4月20日中午,胡可带着13岁少年小久在大连湾一小学门前拉住小学生小健,强行把他带到附近一处废弃民房。胡可向小健要钱,小健说没有,胡可和小久确定小健身上没带钱后,对他拳打脚踢。胡可抡起一个啤酒瓶子打在小健头上,打得小健头破血流后,仍逼迫他晚上送50元钱。

  4月23日,胡可与阿欠、小久在一家网吧看到正在上网的小学生小刚、小明,觉得两人既然上网肯定身上有钱,预谋抢劫他们。待两个小学生出网吧时,胡可等将两人堵住,强行把两人带到一处拆迁的房子里。半路上,小刚害怕,把兜里的5元钱交给了阿欠。在房子里,小久等人动手打小刚给小明看,因为小明身上没有钱,胡可等人让小明出去借钱,借到钱后马上回来交钱。小明脱身后没敢回来,胡可等三人把气发泄在小刚身上,他们用烟头和打火机烧烫小刚的手心、指甲以及脖子,烧得小刚乱叫。胡可等人还不解气,又用板砖打小刚,接着拳打脚踢。

  随意抢钱吓坏小学生

  一次,胡可、小久堵住5名小学生,强行索要了10多元钱。还有一次,胡可、小久堵住一学生,将他书包里的零食翻走吃掉,又强行拿走书包里一部三星手机。胡可等人多次抢小学生钱,连10元8元都不放过。

  同年6月4日下午3时许,胡可、阿欠、小久突然又发现了小明,三人上前质问他为什么上次去借钱一去不返,小明不敢辩解,胡可猛向小明后脑打一拳,阿欠也上前打小明。胡可操起一块板砖拍打小明的头部,借此解气。

  胡可等人在附近小学连续抢小学生的钱,小学生都对这个恶少年十分害怕。警方接到多个小学生及家长报案后,于数日后将胡可等人抓获,阿欠在逃,参与抢钱的小久等人由于岁数不够负刑事责任年龄,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警方经调查发现,胡可等人还作下6起盗窃案,盗窃赃物赃款共计6610元。

  经过法医鉴定,此前被打伤头部的小健构成轻伤。

  三罪并罚恶少年受惩处

  甘井子区少年法庭为胡可指定了辩护律师。少年法庭了解到,胡可父母在其年幼时就离婚了,胡可一直随着母亲生活,读到小学三年级就不愿意再上学了。2010年,胡可独自一人来到大连谋生。少年法庭联系到了胡可的母亲,但胡可母亲说自己身有疾病,不能出庭。其父亲无法联系上。

  法庭认为,胡可在抢劫犯罪中使用啤酒瓶伤害小学生,情节恶劣。其随意殴打小学生,强拿硬要小学生财物,还用板砖伤害小学生,情节严重。盗窃中多次是入户盗窃。少年法庭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情节以及被告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于日前对胡可一审判决,胡可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7500元。胡可赔偿伤者小健经济损失9000余元。此前,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小久家长赔偿了伤者5000元。(大连晚报 记者 静河 本文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人名均为化名)

[作者:王慧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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