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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促成死刑案调解 凑齐8万赔偿款终“刀下留人”

2012-03-31 15:14:48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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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不予核准

案件到法官李卫星手上后,最高法分管院领导、刑三庭领导要求: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尽可能化解矛盾。

但要促成调解,太难了。

2009年5月26日,在最高法接待室,李卫星与李国华夫妇第一次见面。李国华表示愿意赔偿,但家里实在太穷了。

“我让他们想想办法,争取尽可能多的赔偿,同时要去被害方家里赔礼道歉,在精神上给予安抚。”李卫星回忆说,随后他给被害人父亲叶忠实打去电话,在说理释法后,对方明确表示:“至少赔偿10万元。”

看到调解的希望后,李卫星决定,去河北以及双方当事人老家辽宁省葫芦岛市走一趟。一路驱车,他从北京赶到河北省高院、秦皇岛市中院和葫芦岛市中院,寻求对被害方进行司法救助,并得到了三家法院各提供2万元救助的承诺。紧接着,李卫星赶到双方当事人所在地对被害方做调解工作。经过调解,被害方作出了让步,同意赔偿8万元。

“四方各出2万元,刚好8万元。”在这样的背景下,最高法经过合议庭合议,对该案作出不予核准死刑的裁定,河北省高院于2010年2月9日重审判决李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但至此,该案还远未结束。

司法救助金拉锯战

重审判决后,李卫星的手机、办公室电话开始不断接到被害人父亲叶忠实的电话:“8万元钱什么时候给?”

“我想得太简单了,以为法院的6万元可以很快到位,但当时我国司法救助工作才刚刚起步,救助程序还没有理顺,救助金迟迟未能下来。”李卫星说。

4个月过去了,除了被告人凑齐的2万元,另外6万元还没有着落。被害方开始变得急躁和不安,叶忠实有时一天给李卫星打很多电话,抱怨法院不讲诚信,甚至威胁称:“再不给钱就去北京找你玩命,找李国华同归于尽。”

李卫星一方面安抚叶忠实,另一方面积极协调河北、秦皇岛法院落实救助金。最高法办公厅还分别发函河北省高院和辽宁省高院,请他们协调、督促相关中院及所在地方给予支持。

2010年8月和12月,河北省高院和秦皇岛市中院分别发放了2万元救助金。经过协调,河北省高院与葫芦岛中院沟通后同意,先行垫付2万元。

“老李啊,我年前拿到最后的2万元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以前我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你一定多担待!”2012年2月16日,叶忠实给李卫星打来电话,千恩万谢。

李卫星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文中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记者周斌)

[作者:  编辑:禹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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