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光荣 加强履职责任担当——河南省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在郑州召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提升监督履职能力,促进司法制度的公平公正,6月8—9日,由河南省司法厅协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在省会郑州开办“2023年度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
来自全省各地市共77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司法局的工作科室负责人一同参加了本次业务培训班。本次培训班也是“第二届省级人民监督员”自选任后的第一次线下的集中培训,旨在提升综合素养,增强履职能力,使人民监督员充分发挥为人民代言的光荣监督使命。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司法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把人民监督员制度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监督员分为省级人民监督员和市级人民监督员。在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监督员依照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由政策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自此,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畴,人民监督员工作面临了新职能、新任务、新挑战。
在两天的培训中,侧重省级监督员的行政管理和检察业务,其中《坚持质效优先,推进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的专题分析,《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工作发展变化》的案例讲解,结合本省情况的《监狱巡回检察的河南实践》,来自省司法厅和省检察院的专家将这些当前的关注热点和发展趋势进行了详细传授。
与此同时,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人还总结传达了自2018年河南省人民监督员工作建设中荣获的司法部、最高检、河南省委专题推介和表扬成果,以此鼓励参会人员要胸怀“国之大者”“省之要者”,齐心协力推动人民监督员的工作新发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培训期间,省司法厅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各省辖市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对人民监督员的工作的重点和疑点进行深入探讨和制定落实办法,保障了此次会议和今后工作的实际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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