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6月8日电(王琦)为确保端午节传统消费食品质量安全,江苏省质监局在端午节前夕,组织了传统节日食品专项监督抽查。8日,通报了抽查结果,抽查食品合格率达九成。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焙炒咖啡、白酒、茶叶、代用茶、蛋制品、豆制品、罐头、黄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咸鸭蛋、粽子、酱腌菜、糕点、肉制品、绿豆糕、蜂产品等17类传统节日食品1868批次,合格1825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7.7%。其中,抽查的焙炒咖啡、代用茶、蛋制品、豆制品、罐头、黄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咸鸭蛋、粽子等10类食品的合格率为100%。抽查的粽子产品的合格率连续5年稳定在100%,在本次抽查中未发现企业违法使用硼砂、硫酸铜等化工原料的行为。抽查的绿豆糕合格率连续两年为100%。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消费。
本次抽查了12批次蜂蜜产品,合格11批次,合格率为91.7%。存在的问题是抽查的江苏日高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标牌蜂蜜的水分含量超过标准规定的50%。
抽查了201批次肉制品,合格194批次,合格率为96.5%。肉制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3种产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中,抽查的涟水县高沟捆蹄有限公司生产的国农缘高沟捆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含量达到了3.1g/kg、连云港中串食品有限公司台湾香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含量达到2.9g/kg,而标准规定均不得检出。二是有1种产品的大肠菌群超标。抽查的太仓市宝贝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仓乐牌原味肉松,大肠菌群超过标准规定6倍。
抽查了566批次糕点产品,合格551批次,合格率为97.3%。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10种产品的铝含量超标,主要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过量添加了明矾作为蓬松剂。其中,江都区新旺食品超市生产的麻花、仪征市浦西食品厂生产的桃酥,铝含量超过标准规定的4倍。二是有3种产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其中,抽查的苏州市吴中区临湖众鑫食品厂生产的网锅巴,菌落总数超过标准规定2.6倍。三是有2种产品过量添加防腐剂,抽查的姜堰市白米镇徐利发食品厂生产的蛋糕,山梨酸、脱氢乙酸含量分别超过标准规定2倍、1.8倍。
抽查了215批次白酒,合格205批次,合格率为95.3%。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3种产品检出禁用添加剂糖精钠。二是有2种产品的酒精度低于明示值,抽查的灌南县汤洋美酒厂生产的齐乐两相缘酒的酒精度仅为41.9%,低于明示的45%。三是有5种产品的己酸乙酯等白酒特征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
抽查了323批次茶叶,合格316批次,合格率为97.8%。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7种产品的稀土限量指标不合格,其中,南京源东茶庄建邺分部生产的毛尖绿茶稀土限量(以稀土氧化物总量计)超过标准规定的3.7倍。
抽查了86批次酱腌菜,合格84批次,合格率为97.7%。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1种产品过量使用防腐剂等添加剂,抽查的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酱品厂生产的甪直牌嫩姜芽的苯甲酸、糖精钠含量分别超过标准规定的1.2倍、1.9倍。二是有1种产品的大肠菌群超标,抽查的东台市仙可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萝卜干大肠菌群超过标准规定的2.5倍。
抽查了绿豆糕22批次,合格21批次,合格率为95.5%。存在的问题是南京好味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春禾牌绿豆的菌落总数含量超过标准规定的6.1倍。
针对本次端午食品专项监督抽查中出现的问题,江苏省质监局已启动快速反应机制,责令企业按要求限期整改,对涉及微生物超标等安全、卫生项目的不合格企业,移送稽查部门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相关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销毁或做有关处理,已售出的产品,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收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