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丈夫找“第三者”评理摔伤 索赔5万元被驳回

2013-06-04 13:27:00 来源: 北方网 
字号  

  一男子怀疑妻子有外遇,到“第三者”家想找对方评理,不料在其家的楼梯间摔伤骨折。该男子以“第三者”在争执中将其推倒致伤为由,向法院起诉索赔5万元。日前,二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求。

  去年9月,陈某怀疑妻子与李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与朋友到李某家想找其评理。因当时只有李某的妻子独自在家,陈某便与朋友在楼道内等候李某。稍后,李某跟朋友一起回家,在楼道里与陈某相遇。陈某见势不好便往楼下跑,结果在楼梯上摔倒受伤,被诊断为“右胫骨平台骨折、右骨外踝撕脱骨折”。

  之后,陈某诉至法院,以自己与李某及其朋友发生争执后,被李某推倒造成损害为由,要求李某及其朋友赔偿各项损失5万余元。

  被告李某及其朋友辩称,原告看到被告是两人一同赶回,便往楼下跑,自己不小心摔伤。二被告并未追打和推搡原告,其损害结果与二被告无关,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求。

  法院调取了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从笔录内容看,二被告均陈述其未与原告发生过身体接触。除此之外,原告亦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实其伤情与二被告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一审宣判后,原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告主张被二被告推倒致伤,其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二被告赔偿。因二被告对此事实予以否认,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之伤系二被告所致,故对原告的主张不予采信。综上所述,原审法院所做判决并无不当,予以维持。(记者陈遇冬)

[作者:马婷婷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