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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柴油车/重型汽油车7月实施国Ⅳ标准

2013-06-04 10:40:00 来源: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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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7月1日起,柴油车、重型汽油车在上海将执行国Ⅳ排放标准。日前,上海市环保局和上海市公安局下达了《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国Ⅳ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在上海市注册登记机动车号牌(含外省市转入)的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将对达不到第四阶段排放限值的车型“停止办理注册登记”。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系会副秘书长杨再舜表示,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将会率先在国内中心城市实行,然后逐步向各地推行。但是他认为,“相较于中心城市,国Ⅳ标准在其他中小城市推行的难度非常大,因此具体排放控制效果难以预计。”

  事实上,正因为油品难以匹配,各地实施国Ⅳ排放标准的时间已一再被推迟。去年初,环保部对标准实施延期原因称:“鉴于目前满足国Ⅳ标准需求的车用柴油供应仍不到位,严重制约国Ⅳ标准实施进度。为保证标准实施效果,根据车用燃料供应实际,决定分车型、分区域实施国Ⅳ标准。”

  今年4月起,南京对轻型柴油车、重型汽油车实施了国Ⅳ标准,但是由于国Ⅳ油品的供应不足,当地媒体曾建议当地市民和机关购买那些能够使用国Ⅲ柴油的“国Ⅳ车型”。

[作者:魏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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