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是慈溪一家汽车修理厂的老板。他雇了一个员工阿柯,两人一起打理生意。
2011年6月,老客户小徐将丰田轿车开到店中维修。
小徐称,车被撞了,空调和前保险杠都坏了,前面两个轮胎也磨损得差不多了,最好做个全车喷漆。
对于“想办法喷漆”的请求,老胡心领神会。
第二天晚上9点左右,老胡开始导演他的“车祸现场”。
他开着小徐的车,来到指定地点,指使员工阿柯驾驶着一辆“专门”用来碰撞的桑塔纳轿车,摆好位置。
两车故意相撞,老胡报警。
交警认定道路交通责任后,老胡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保险定损后赔偿8000余元。
车子修理才花费5000元左右,老胡净赚3000元,而小徐没拿出一分钱。
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并没有持续多久。去年8月,老胡和阿柯被抓。
两人爆料:一些车主以为维修店给他们免费修,自己赚了,其实他们不知道。在这些做出来的“事故”中,为了配合“事故”,这些车被安排相互碰撞、撞水泥墩子。发生二次碰撞,维修时又多采用廉价的配件,质量没有保障,给汽车增加了安全隐患。
有些客户知道老胡进行的“破坏式维修”,表示默认,反正自己不出一分钱。
近日,慈溪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认为老胡、阿柯伙同他人,以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方式骗取保险金3次以上,已构成保险诈骗罪。老胡是主犯,判处胡某有期徒刑5年;阿柯是从犯,判处有期徒刑2年。(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