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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地方细3月底前出炉 传多地将开征房产税

2013-03-08 07:39:00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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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珠江新城房地产交易中心里办理业务的人数激增。

  由于住建部官员已经透露新“国五条”地方细则出台时间将为3月底,为避开新政,各地二手房市场交投量大增。在广州,不少买家彻夜“抢过户”,手头有多套房的业主也开始寻求放盘。由于卖家心态仍然占优势,市场成交价格未现明显下调,某些盘源价格不降反升。

  目前广州细则未出,但由于住建部官员已经公开表示,预计3月底之前,地方政府细则将会出台,因此要“赶过户”的购房者应尽量选择一次性付款。

  另外,专家提醒,买家购房时应仔细计算,不可想当然认为买“证过五年”的房产一定更划算。

    随着新“国五条”细则问世,各种说法和消息甚嚣尘上。

  日前,住建部副部长齐骥透露,地方细则出台时间为3月底,并表示各地出台实施细则,都要以“国五条”为准,不存在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先出台、上涨相对较慢城市后出台的问题。

  房产税传言此起彼伏

  昨日,有报道称,贵阳市住建、国土、税务、金融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楼市调控措施,具体实施细则将于3月31日前出台。

  房产税开征城市也引起了许多猜测。3月6日下午,深圳市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会议上答记者问时表示,房产税“如果布置到深圳,会按照国家要求进行这项工作”。此言被解读为深圳即将推行房产税。近日被传即将开征房产税的城市还包括北京、杭州、湖南湘潭等。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日上午表示,今年房产税试点范围扩大将是大概率事件。

  国五条执行或定向宽松

  3月6日,齐骥表示,“国五条”要先看市场反应,调控细则需各地方政府“翻译”成可操作的具体条款。“国五条”在执行中会有区域差异,并针对刚需、改善性需求实行“定向宽松”政策。

  而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根据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应继续坚持执行。”

[作者:史建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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