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近道处能否设立红绿灯?
郭睿明确表示,因为近道处距立交桥下桥口很近,设立红绿灯不可行,很容易堵车。
陈鸿说,为安全起见,他建议非机动车和行人绕道,勿抄近道。
他称,近道处目前无法封闭,若封闭,从立交桥上下来的车辆无法分流。到3月底拆立交桥时,该近道处会被封闭,那个时候,临时道路已经修好。
3.
绕行啥时候是个头?
陈鸿表示,经三路穿北环路处,留有4米宽的通道,他们将在通道上方搭防护棚。也就是说,要穿越北环路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也可以绕道经三路。到3月底,立交桥被拆掉后,临时通道会修好,形成环路。届时,在交叉口附近的南、北、西方向,都会留出通道,这样,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就不必再绕路,问题将得到解决。具体的交通方案,届时他们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告。
市交巡警支队
封涵洞手续还未批准,也没见到公告
陈鸿表示,选择在正月初二封涵洞,是因为当时行人很少,可能因为考虑不周,正好是过年,也没有通过媒体发布信息。
为什么不在临时道路修好后,再封涵洞?陈鸿说,若不封闭涵洞,在立交桥处的临时道路就没法修,所以实在是没有办法。
据郭睿介绍,施工封路的基本原则是“占一还一”,但这只是原则,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也不能因为“保通”而不修路。他表示,按照程序,施工方的方案需先递交到工程所在辖区交巡警大队,然后报到市交巡警支队交通科研所,最后由支队领导审批。
郭睿说,施工方的方案他见过,也讨论过多次。他向工程所在辖区交巡警大队咨询后得知,方案还在大队,“手续我们还没有签字。”
他还表示,按照一般情况,封路需要先发布公告,他没有见到相关公告。
律师声音
市民和政府要互相理解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认为,修路多由政府主导,出发点是好的。但在道路修建时,必须保证居民的出行便利。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要征求附近市民的意见,做好沟通。取得市民同意后,在确定封路前,要发布公告,通知绕行方案,尽到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