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
有欠费农民卖房还钱
2008年1月,金水区总医院开始对郑州贫困的新农合患者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而且出院时没钱,可以打欠条。后来政策范围逐步扩大到郑州的城镇医保患者。
周可明医疗费花了近7.4万元,出院时应支付医院4.8万元。他和医院签了协议书就出了院。在协议书上,要签名按指印,并注明还款期限,最长时间为一年。此外,村医、村委会和所在镇农合办也要签字盖章,起到督促还款的作用。出院没一周,他就把钱送到了医院。原来,他卖掉了一处房子。城镇化改造时补了一套房子周可明自己住,还有套房子尚未分到手。出了院,他把这个没到手的房子的名额卖了,因为卖得急,每平方米只卖了2200元。周可明说,人家救了我的命,我应该赶紧还钱。
统计
5年来没遇到恶意欠款
2011年,曾有位脑出血病人欠了8000多元一年多没还。周国平领着医生去走访,才发现这家人实在是太困难了,这位患者和母亲是脑出血,父亲脑梗,家里只剩妻子和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是健康人。周国平决定免了他们的费用。周国平说,这样的病人仅有几例,而执行政策5年来,他们没有遇到一起恶意欠款事件。在他看来,执行这个新政策,不仅方便了患者,也解放了医生。
在传统看病方式里,患者住院必须交够足够的押金,一旦账户没了钱,医生就开始纠结,是否该继续为患者治疗。有的医疗机构甚至规定,医生为欠钱病人治疗要罚钱。
“现在,医生只需要考虑治病就行,不用有其他顾虑了。”周国平说,不用老催着病人交钱,医患关系也大大改善。
5年来,到金水区总医院考察的人员络绎不绝,而金水区总医院已把这项政策的服务对象,从郑州参合农民扩大到城镇医保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