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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金基金经理建“老鼠仓”获利受审

2013-01-29 10:49:00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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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职务便利建“老鼠仓”,30岁的原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杨丙卿获利200余万元。昨日下午,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庭上,杨丙卿对罪行供认不讳。

  现年30岁的杨丙卿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历,拥有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研究员一职,2008年3月加入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担任高级研究员,后任投资经理。

  据市检二分院指控,2009年至2011年6月间,杨丙卿担任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在负责管理4个银行共5个企业年金理财账户投资期间,利用其掌握的某公司年金账户组拟投资深天马A、广州浪奇、万家乐等股票信息,以“陈笑蕊”名义开立并实际控制个人证券账户,违反规定多次指令邢某、向某二人为其操作或自己亲自操作进行股票交易,非法获利200余万元。2012年5月4日,杨丙卿被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一分局刑事拘留,6月9日被检方批准逮捕。

  检方认为,杨丙卿作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杨丙卿处以5年至10年有期徒刑。

  杨丙卿表示:“真的意识到错了,再有机会绝不再犯”。杨丙卿辩护律师唐红新为他作了罪轻辩护。唐红新不认可检方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指控,根据目前媒体的公开报道,迄今因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获刑的三名基金经理中,牟利上千万元的李旭利仅获刑4年,牟利240万元的许春茂则获缓刑。

  唐红新提出,杨丙卿在公安机关审讯期间,主动供述了侦查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且在审讯期间认罪态度良好,具有诸多的从轻处罚情节,应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量刑,并建议适用缓刑。

  此案当庭未作宣判。(记者 王维维)

[作者:陈鸿燕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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