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月14日电 (丁薇 朱晓颖)酒后驾车被交警拦下,妄想耍点小伎俩逃走的王某居然猛咬交警,结果不仅没能逃过酒驾检查,反而还因触犯危险驾驶和妨害公务两个罪名被起诉。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14日公布对这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王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三个月,故决定合并执行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年近50岁的王某是一名个体瓦工,2012年8月10日晚,王某干完活后,和几个朋友在通州区金沙镇某酒店聚餐,并饶有兴致地喝了两杯。20时许,聚餐结束后,王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沙镇建设路由南向北行驶。当其行经建设路北路口时,被执勤交巡警拦住。
当执勤交巡警依法对王某进行查处时,王某拒不配合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执勤交警决定强制将其带到医院去抽血检验,就在这时,王某突然朝执法交警小倪的左手臂上猛咬一口,甩开交警准备逃跑,被其他交警拦住,并强制送往医院提取血样。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6.3mg/100ml;被咬交警小倪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在法庭上,王某对自己的罪行表示悔恨:“我知道喝了酒不能开车,那时候想没那么巧会被查,后来又发酒疯咬警察,真是错上加错,太离谱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