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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承认苯胺污染事故迟报 市长:以为是一般事故

2013-01-08 07:17:25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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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污染的河道,正在用活性炭进行吸附

山西潞安天脊“12·31”苯胺泄漏事故指挥部昨天上午召开第三次新闻通气会,山西省长治市市长张保称,因对污染危害性估计不足,没有及时上报。

张保称,2012年12月31日事发后,企业上报的苯胺外泄量是1~1.5吨,数量比较小,“认为这是一个一般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完全能用自己的力量处置,不会形成大事故”。

他表示,事发出现是由于企业对自身设备设施管理不善,造成苯胺通过雨水和污水管道泄入浊漳河造成污染。

张保在通气会上称,没想到一起当时认为一般的安全生产事故能发展成环境污染的大事,因为这些原因,造成没有及时上报省政府,反映了对环保污染认识不够、警惕性不高,对苯胺进入浊漳河以后污染危害性估计不足,对此表示深深歉意。

李小鹏连夜离京赶赴现场

山西省长治市市长张保告诉记者,1月5日,山西省代省长李小鹏得知苯胺泄漏事故后,连夜从北京赶至事发现场踏勘,并责令有关部门处理事故、举一反三。

1月5日晚,长治市政府对浊漳河流域112家化工企业进行停产整顿,排查隐患。

十几天前,山西刚发生过瞒报事故事件

李小鹏愤慨:对事故瞒报实行零容忍

2012年12月25日下午2时40分,中铁隧道集团二处山西中南铁路通道六标项目部第六分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爆破作业时违章操作,在距离洞口约5000米的隧道中发生爆炸事故,药爆炸,冲击波影响到周边工作面。爆炸及其产生的有害气体导致现场8人遇难,5人受伤。

2012年12月31日上午,山西省政府安委办发布通报称,该工程项目经理部未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涉嫌瞒报。

在2013年1月1日的工作现场会上,山西省代省长李小鹏说,他对这起责任事故感到十分悲痛,对严重瞒报事故的情况感到十分愤慨,对管理良好的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瞒报感到震惊,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这么长时间竟然没有察觉感到自责。

李小鹏强调,事故瞒报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全省各地要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对事故瞒报实行零容忍。

[作者: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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