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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南京“私家侦探”:地点隐蔽有律师团队做后援

2012-12-26 15:17:00 来源: 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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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新华网播发了苏州三名“私家侦探”,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刑的消息。

  私家侦探是一个很神秘的字眼,它常常是侦探小说中正义的化身,给读者揭开一个又一个谜底。现实中,它却是一个没有合法身份的职业。

  但在很多地方却有以“调查公司”身份存在的私家侦探。他们的办公环境是什么样的?所谓的“侦查手段”包括哪些?近日,记者以陪同朋友的名义,来到南京一家调查公司进行了暗访。

  探秘:细节交流室很隐蔽

  近日,记者和朋友小美(化名)以怀疑老公有外遇为由,联系了一家调查公司。记者在网上查到了这家公司的联系电话,简单的对话之后,记者和朋友来到位于南京仙鹤街附近一个商务楼内的这家调查公司。

  当天记者以小美表姐的身份陪同她来到位于某大厦的一家调查公司。这家公司位于大厦的十二楼,位置靠近安全通道口,有些隐蔽。进门只见一间大约30平方米的会客室,里面放有4张办公桌,一个沙发。每张桌子上都配有电脑。

  见到记者与朋友进门,一位工作人员立刻站起来热情地接待,“您好,请您喝点水稍等片刻,里面谈事的人还没出来,请您耐心等一下。”10分钟后,会客室最里面打开了一扇门,从里面走出一位时尚的中年妇女。这时,记者才发现会客室里面还有一间隐蔽的小办公室。

  跟随着她一起走出来的还有一位年轻女子,她将记者和小美迎接了进去。就在进门的时刻,记者发现,这扇门安在会客室最内侧凹进去的一个墙角,门口放着一盆很高很茂密的绿色盆景。这个盆景高度几乎和门的高度一样,从外面进来的人如果不在意,很难发现。

  探秘:有律师团队做后援团

  进门后,一位自称张总的男士接待了记者的朋友小美。看到记者,这位张总有些警觉:“这位是?”“是我的表姐,我是外地人,在南京没有亲戚朋友,只有这位表姐。”小美介绍。张总说:“其实我们这里是有规定的,咨询的人士不能带家属和朋友的,念你是外地人,也就不计较了。”

  简单听了小美的陈述后,张总说:“你的目的是什么?想离婚吗?还是离婚要多得财产?”他直奔主题,“因为根据你的需求,我好开价。像你这样的情况,至少先付1万元。”

  当看到孙女士听到价格后有些犹豫,张总又说,“我们的人员都是精英,设备也是齐全的。窃听器、偷拍仪、卫星定位系统等。我们还有一个强大的律师团队,你以后离婚可以做后援团。”

  在交流时,记者插话,如何保证个人信息安全,张总立即保证:“我们的标语是‘保密第一、调查第一……为您解决烦恼,保护你的人权不受侵犯’。”

  “做我们这行其实也是有风险的,所以我才提出这个价格。至于个人信息的泄露,这一点你可以放心。我们都是经过专业政法院校以及计算机、心理学等专业毕业的优秀人才,素质和能力都是毋庸置疑的。”张总信誓旦旦地向记者保证说。“不瞒您说,你们是我上午接到的第4个生意了,这就是有市场、有需求。”

  律师说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界定很模糊

  那么这些调查公司的存在到底合不合法?离开调查公司之后,记者对江苏志仁律师事务所封顶律师进行了采访。他认为,当前法律存在一些模糊空间。直观地看,没有法律依据提到任何人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均有可能涉嫌犯罪,但是最终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诸多因素。

  他说,首先,“公民个人信息”是一个模糊、变动的概念,刑法修正案(七)没有对其作出明确界定。公民的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密码等均为与公民密切相关的信息。但这些信息是否都是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所指的“公民个人信息”有很大的争议空间。比如姓名、学历甚至婚姻状况等信息很多情况下是众所周知的信息,很难被认定为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的犯罪对象。

  有些信息的属性可能是动态的,比如官员的专业资格,其在任时不应当被认为是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保护的“个人信息”,而其卸任则应受到保护。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江苏警方摧毁了一批网络公司和所谓的“调查公司”,包括南京泰隆调查公司。“此类公司通过在媒体发布广告、网上建立QQ群,与全国各地非法调查公司开展业务协作,获取婚外情、债务纠纷等当事人的户籍、车辆、宾馆住宿和手机定位等信息”,公安系统人士介绍,此类公司的存在,甚至会引发暴力讨债、诈骗等下游犯罪。(江南时报)

[作者:王永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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