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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违规电焊操作引大火 三名嫌犯在逃(图)

2012-12-25 13:29:00 来源: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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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火灾中受损的汽配城C、D区商家开始与市场方协商理赔事宜

  前日下午4时许,新都天旭汽配城配送中心发生大火,导致市场的C区和D区大量商铺被烧毁,过火面积达4000余平方米(成都商报昨日报道)。昨日下午,成都市公安消防局局长马昆公布了消防部门的初步调查结果:市场内的D区107铺业主违规使用电焊,火花引燃店内易燃物,导致大火发生。目前,107铺3名业主已逃逸,其行为均已涉嫌失火罪。

  另外,消防调查还发现,天旭汽配城的开建消防审批存在问题,为节约成本,该汽配城在开建时申报存储的是难燃物和非燃物,事实上,汽配城内却储存了大量可燃、易燃和助燃物。

  调查

  违规电焊引燃大火 3人在逃

  昨日,在众多商户中,一直流传这样一个说法:火灾的发生和一商户使用电焊有关,四溅的火花引燃了店铺内堆放的物品。

  成都市公安消防局局长马昆昨日下午证实,经过消防部门初步调查,起火和D区107铺业主违规使用电焊有关。马昆称,大火扑灭后,新都消防大队、市消防局、省消防总队的火调专家来到现场勘查、询问,多名商铺负责人回忆,D区107铺面业主当时使用电焊,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火花引燃了店铺内的易燃物,导致大火发生。目前107铺的业主三人均在逃,根据我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三位业主的行为均已涉嫌失火罪,目前警方也正在全力追捕。

  初步调查结果与汽配城内多家商户的说法相吻合。在天旭汽配城内销售配件的叶女士的铺面,距离D区107铺面仅数十米,事发时,她拍下了视频。视频资料显示,火灾刚开始时,正是107铺面和隔壁销售空滤芯的铺面最先着火,向外冒浓烟,二楼的火势比一楼要大。“107铺的楼上,有工人在电焊,引燃了旁边的店面,后又引燃机油,造成大火。”附近的商户反映,“他们经常在这里焊接东西,还有人被电焊的火花烫伤过。”

  距107铺仅一铺之隔、销售机油和润滑油的杜女士称,107铺的火是从楼上烧起来的,“引燃了旁边卖空滤芯的,火烧过来又引燃了我的铺面,机油燃了起来。”她说,她的铺子里约有4000件机油。多名市场商户称,机油起火后流淌至D区和C区的路中间,引燃停放在路上的小车,小车发生爆炸,进而将火从D区引至C区。

  探访

  107铺外有两个电焊氧气罐

  昨日11点,虽然天旭汽配城的大火已被扑灭,但市场各个大门外依然拉着警戒线,几名消防人员在市场内进行调查和消除复燃隐患。成都商报记者进入到市场着火的中心区域C区和D区,实地探访火灾后的汽配城。

  C区和D区之间隔着一条大道,火灾过后,这条大道已变得焦黑,7辆烧焦的汽车,横七竖八地停在路上,只剩下外壳和座椅的钢架。

  C区和D区的大部分商铺损毁严重,这些商铺只剩下光架子,一些严重过火的商铺甚至连屋顶都已塌陷。在火灾过去近20个小时后,空气中仍然弥漫着浓烈的焦糊味,一些地方仍有烟冒出,几名消防人员正用水龙头冲刷冒烟处,防止余火复燃。

  最先起火的107铺已成为一片废墟,连商铺屋顶都已塌陷。在这间被大火摧毁的铺面前,放有两个电焊用的氧气罐。“他们平时就是用这个在进行电焊。”市场内的商户叶女士说。

  损失

  10多年来损失最大火灾

  据了解,天旭汽配城的格局均为一楼店铺,二楼仓库,商家们除了在一楼摆设货品,还在二楼囤积了货物。一位自称是汽配城所在物流园区的工作人员说,在D区和C区,店铺和仓库内货物价值超过百万的不在少数。市安监局局长吴德斌表示,这次火灾涉及的面积、造成的损失,可以说是10多年来(成都)最严重的火灾事故。

  昨日下午,200余户在火灾中受损的商户推举出20名代表,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与市场管理方商谈赔偿事宜。据一名商户代表称,截至昨晚7点40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协议。

  昨晚7点,成都商报记者致电天旭汽配城配送中心的一名负责人,对于受损商户如何赔偿,这名负责人称,目前仍在开会协商中。成都商报记者询问“按照规定,市场内能否进行电焊?”这名负责人称正在开会,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昨日下午,一些在此次火灾中受损的商户建立了一个QQ群,邀请所有在火灾中受损的商户加入。“在群里,我们可以互相沟通,商量后续解决事宜。”一名商户代表说,同时,这名商户代表还提议聘请律师,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成都商报记者 邱峻峰 胡挺 蒋超 郑钰飞 摄影记者 程启凌

  链接

  失火罪

  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罪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成都商报 记者 邱峻峰 胡挺 蒋超 郑钰飞 摄影记者程启凌)

[作者:王浩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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